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标准出台

日期:2014-05-16  |   字体:T T T   |  点击量:553
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了《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此外,国家还对新建内河示范船舶等其他四类船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中央航运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的现有船舶拆解改造补贴资金、新建示范船的补贴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其他现有船舶拆解改造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比例分担。其中东部省份比例为50%:50%,中部省份比例为60%:40%,西部省份比例为70%:30%。

    根据《办法》,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范围为《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范围内,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过闸小吨位船舶拆解、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以及建造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内河示范船。

    拆解补贴实施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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