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货运运单的审批,实施对运输市场的监督,可以防止运输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确保水运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水运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开据水路货物运单,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的工作效率。但审批权怎么使用,特别是开放审批权后的监督管理,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近日,利用假期走访了我区部分市港航管理处,了解各市对运输单据的管理办法。梧州市现有水运企业33家,港航处对使用“广西水路货运信息服务系统”的运输和服务企业全部放开自动审批权,为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督,港航处采取不定期查看运单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使用系统违规开具运单的企业,立即给予警告,屡次违规的企业则取消其自动审批权。贵港市是我区内河运输的龙头老大,目前运营有两套系统,以自己开发的系统为主,其运单也全部向企业开放审批权。来宾市由于要收取费用,各县(区)航务所实行集中统一审批的办法。柳州市港航处从2009年11月起启用 “广西水路货运信息服务系统”。目前我市采用开放一部分、管理一部分的办法对运单审批工作进行管理。
三种管理办法各有利弊。采取集中统一的办法的好处是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核心作用,但前提条件是要有一大批人不论上、下班或节假日都要有人值班。全面放开的办法的好处是将有限的管理人员从没有效益、繁琐的审批中解脱出来,专心于行业管理。但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我市目前有23家水路运输和服务企业,其中给予审批权的有9家,其余14家由港航处负责审批。采用这种办法的好处是使港航处能及时掌握部分企业的开票情况,对已开放有审批权的企业也有心理制约,促其遵守规则。但这种办法也有不利因素。主要是:由于没有标准,无法准确确定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开审批权,什么样的企业不能放开审批权。获审批权的企业当然高兴,而未获审批权的企业则难免对管理部门有误解,给行业管理部门形象造成影响。同时,由于港航处目前人员比较少,难以达到设专人专岗并不论是上班时间还节假日都能不间断地有人来履行运单审批工作,必然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目前经常发生船舶装好货后因开好的运单不能得到及时审批,船舶出不了港的情况,引起企业的不满。而在节假日期间和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也要履行运单审批业务,给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的正常休息和生活造成影响。
从建立服务型政府和提高办事效率出发,在既有利于管理又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和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研究全面放开票据审批权并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目前港航处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
为实现运单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稳定推进运单审批权的开放,我认为首先应由市港航处牵头,组织企业制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该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获得运单审批权企业的基本条件;二、开据运单的行为准则(即遵守的行业纪律);三、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理措施。处理措施中可以分为警告、通报批评、有期限停止自动审批权和终身停止自动审批权等;四、监督办法。在监督办法中可分为企业间监督和行业检查监督两种。行为准则经全体企业讨论通过后,由各企业法人签字认可。对个别不认可的单位,可由其它企业代开运单(因违规受处理的企业的运单位,也可委托其它企业代开)。
其次,港航管理处建立运单审批监督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和网络监督;二是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社会和网络的监督作用。
第三,将运单审批权使用情况,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和企业年度核查时是否达标的参考条件之一。
相信通过开放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利用“广西水路货运信息服务系统”,定能促进我市水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市营造出一个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