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珠江和闽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13-11-27  |   字体:T T T   |  点击量:464

        近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在广州组织召开了推进“十二五”珠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布置组织实施船型标准化相关准备工作;研究落实《“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配套措施、讨论  “十二五”期推进珠江和闽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方案稿(简称工作方案稿)。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珠江和闽江水系“十二五”期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的全面启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有关省区财政厅的代表,珠航局任建华局长、广西交通运输厅周一农副厅长、广东海事局杨文副局长出席会议。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福建五省(区)交通运输厅、港航、海事、船检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沿江船闸运行管理部门、大型国有航运企业代表近4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珠航局任建华局长作主题讲话,指出:过去的十几年,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水系实际,通过逐步规范主尺度引导标准船型的建造,结合利用行政手段淘汰老旧船舶等方式,合力推进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二五”期船型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经梳理主要为4项:一是禁止小吨位船舶过闸,从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除符合两个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船件、运输鲜活货的船舶外,分别禁止200总吨和300总吨以下船舶通过西江航运干线船闸。二是禁止排污不达标船和部分单壳液货船在国家高等级航道网航行;三是新建船舶标准化;四是实施经济鼓励政策。此外,也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示范船型建造的补助。要求在巩固以上工作成果基础上,采取积极稳妥有力措施,全力推进落实“十二五”工作目标,并对着手做好省内动员、船舶摸底及登记造册、配套资金落实、拆解定点船厂认定等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布置。

        与会代表围绕工作方案稿及其相关配套措施,重点对实施的补贴范围、定点船厂的认定、船舶拆解的现场监管、《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执行等事项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工作方案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沿江海事、船检机构按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2012第13号)》和《关于公布“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2013第50号)》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好船舶登记、签证和检验关,全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

       出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和代表在讲话中表示:这次会议对于保证全国实施方案在水系范围的贯彻落实很及时和必要,将全力支持珠航局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省部联合公告和水系工作方案的要求,克服困难,扎实组织实施好辖区的船型标准化工作。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珠航局网站 

上一篇:广西加速西江内航水运建设 推进与粤港澳东盟合作

下一篇: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 西江港口联盟再发力